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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电动自行车主的一封信
问
此次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具体指的是哪种车?
答
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力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问
哪些车辆可以上牌?
答
凡是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以购买发票日期为准),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简称“旧国标”)和安徽省公安厅发布的符合登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的规定,即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电动自行车牌证;凡是2019年4月15日后购买(以购买发票日期为准),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简称“新国标”) 规定,即最高车速不大于25km/h,整车质量不大于55kg,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400w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电动自行车牌证。
问
不符合“新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答
对申请登记的,不符合新、旧国标, 不能办理登记上牌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临时通行标志,登记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登记上牌期后,仍未上牌的,禁止上路行驶。
问
什么时候开始集中上牌?上牌收费吗?
答
自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在规定期限内上牌,市民免费上牌。
问
办理上牌业务需要哪些材料?
答
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符合 “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且在公布目录内,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车辆合法来源和车辆整车合格证明,携带车辆至长丰县非机动车上牌点办理注册登记,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2019年4月15日后购买的新车,必须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居住证)、车辆合法来源和车辆整车合格证明,携带车辆至长丰县非机动车上牌点办理注册登记、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
问
逾期未上牌有什么后果?
答
2021年1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上牌、领取临时通行标志,仍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查处。
问
如何登记上牌?
答
关注“幸福长丰”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菜单栏中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或关注“合肥交警”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菜单栏中的“电动自行车登记”。进入“电动自行车登记”界面后,按要求完成车主身份信息、车辆信息和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信息的网上录入,并预约到就近的上牌点办理车辆查验和领取电动自行车号牌。
临时通行标志也可通过上述方式网上申请,领取方式可选择邮寄或到登记上牌点现场领取。
为了您的电动自行车能够尽快合法合规上路,安全有效通行,请您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证件到就近上牌地点完成上牌,并在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时遵规守纪,养成良好交通习惯,共同营造良的道路交通环境!
全县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名称、地址